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告知书发表时间:2020-07-07 09:04 致广大患者朋友: 为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文件中,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检查人群予以界定。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9.医院门诊行内镜(胃肠镜、纤支镜、鼻咽镜)、肺功能、首次血透、颌面口腔治疗等高风险诊疗的患者。 从7月5日起,我院将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我院也愿意为“愿检尽检”群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患者病情危重无法在入院前完成核酸检测的,按照医疗原则先行抢救并收入病房,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核酸采集小组前往病区采集核酸后送检。 四、核酸检测费用 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疫情期间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广医保价函(2020] 2号),核酸收费标准141元/项,医保住院患者按甲类报销。 五、核酸检测前注意事项 采样前2小时内尽量避免进食,采样前30分钟避免吸烟、喝酒、嚼口香糖。 六、领取报告时间及方式 领取报告方式:自助机领取:携带身份证、就诊卡或医保卡、核酸检测条码到门诊二楼检验科自助机领取报告。具体时间以检测结果时间为准。 八、取报告地点: 凭检验条形码到门诊二楼自助机扫码打印报告。 如该处自助打印机上不能正常打印,请到门诊检验科联系打印报告。 本告知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敬请广大患者朋友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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